般若心經略疏

金陵書局校註版大藏經第三十三函 總第部1712 同經異譯251]
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略疏(并序)
唐翻經沙門法藏述
夫以真源素範,冲漠隔於筌罤,妙覺玄猷,奧頤超於言象,雖真俗雙泯,二諦恒存,空有兩亡,一味常顯。良以真空未甞不有,即有以辨於空,幻有未始不空,即空以明於有。有空有故不有,空有空故不空,不空之空空而非斷,不有之有有而不常;四執既亡,百非斯遣,般若玄旨,斯之謂歟?若歷事備陳,言過二十萬頌,若撮其樞要,理盡一十四行,是知詮真之教,乍廣略而隨緣,超言之宗,性圓通而俱現。「般若心經」者,實謂曜昏衢之高炬,濟苦海之迅航,拯物導迷,莫斯最為。然則「般若」以神鑒為體,「波羅蜜多」以到彼岸為功,「心」顯要妙所歸,「經」乃貫穿言教,從法就喻,詮旨為目,故言「般若波羅蜜多心經」。
將釋此經,五門分別,一、教興,二、藏攝,三、宗趣,四、釋題,五、解文。
初、教興者,依«大智度論»云,如須彌山王,非無因緣、非少因緣令得振動,般若教興亦復如是,具多因緣。一、謂欲破外道諸邪見故,二、欲迴二乘令入大乘故,三、令小菩薩不迷空故,四、令悟二諦中道生正見故,五、顯佛勝德生淨信故,六、欲令發大菩提心故,七、令修菩薩深、廣行故,八、令斷一切諸重障故,九、令得菩提、涅槃果故,十、流至後代益眾生故。略說此十,具收彼意,令此教興。
第二、藏攝者,謂三藏之中契經藏攝,二藏之內菩薩藏收,權實教中實教所攝。
第三、宗趣者,語之所表曰宗,宗之所歸曰趣,然先總後別,總以三種般若為宗。一、實相,謂所觀真性;二、觀照,謂能觀妙慧;三、文字,謂詮上之教。不越此三,故以為宗。別亦有三,一、教、義一對,以文字教為宗,餘二義為趣;二、境、智一對,以真空境為宗,觀照智為趣;三、因、果一對,以菩提因行為宗,菩提果德為趣。
「般若波羅蜜多心經」。
第四、釋題者亦有三,初、教義分二,謂「般若心」,是所詮之義;「經」之一字是能詮之教,即能詮般若之經,依義立名。二、就所詮義中,法、喻分二,謂「般若」等是所詮之法,「心」之一字是所引之喻,即般若內統要衷之妙義,況人心藏為主、為要,統極之本。三、就前法中有體用分二,謂「般若」是體,此云智慧,即神悟玄奧、妙證真源也;「波羅蜜多」是用,此云到彼岸,即由斯妙慧翻生死過盡,至真空之際,即簡不到彼岸之慧,故以為名。謂體即用故,法之喻故,義之教故,立斯名耳。
「觀自在菩薩」。
自下第五、解文。此既心經,是以無序及流通也。文中分二,初、顯了般若,後、「即說呪曰」下,明祕密般若。何以辨此二者,謂顯了明說,令生慧解,滅煩惱障;以呪祕密言,令誦生福,滅罪業障。為滅二障,成二嚴故,說此二分。就前文中亦二,初、略標綱要分,二、從「舍利子!色不異空」下,明廣陳實義分。以義非頓顯,故先略標,非略能具,故次廣釋。又前是據行略標,後即就解廣陳。前中有四,一、能觀人,二、所行行,三、觀行境,四、明能觀利益。
且初、能觀人,「觀自在菩薩」者,是能觀人也,謂於理事無閡之境,觀達自在,故立此名。又觀機往救,自在無閡,故以為名焉。前釋就智,後釋就悲。菩謂菩提,此謂之覺;薩者薩埵,此曰眾生。謂此人以智上求菩提,用悲下救眾生,從境得名故。
「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」。
二、明所行之行。謂般若妙行有其二種,一、淺即人空般若,二、深即法空般若,今簡淺異深,故云行深般若。言「時」者,謂此菩薩有時亦同二乘入人空觀,故«法華»云,應以聲聞身得度者,即現聲聞身等。今非彼時,故云行深時也。
「照見五蘊皆空」。
三、明觀行境。謂達見五蘊自性皆空,即二空理,深慧所見也。
「度一切苦厄」。
四、明利益。謂證見真空,苦惱斯盡,當得遠離分段、變易二種生死,證菩提、涅槃究竟樂果,故云度一切苦厄也。上來略標竟。
「舍利子!色不異空,空不異色;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。受、想、行、識,亦復如是」。
自下第二、明廣陳實義分,於中有五。一、拂外疑,二、顯法體,三、明所離,四、辨所得,五、結歎勝能。初段文有四釋,一、正去小乘疑,二、兼釋菩薩疑,三、便顯正義,四、就觀行釋。
初中言「舍利子」者,舉疑人也。舍利是鳥名,此翻為鶖鷺鳥,以其人母聰悟迅疾,如彼鳥眼,因立其名,是彼之子,連母為號,故曰鶖子。是則母因鳥名,子連母號,聰慧第一,標為上首,故對之釋疑也。彼疑云:「我小乘有餘位中,見蘊無人,亦云法空,與此何別?」今釋云:「汝宗蘊中無人名蘊空,非蘊自空,是則蘊異於空。今明諸蘊自性本空,而不同彼,故云色不異空等。」又疑云:「我小乘中入無餘位,身、智俱盡,亦空無色等,與此何別?」釋云:「汝宗即色非空,滅色方空。今則不爾,色即是空,非色滅空,故不同彼。」以二乘疑不出此二,故就釋之。
二兼釋菩薩疑者,依«寶性論»云,空亂意菩薩有三種疑。一、疑空異色,取色外空。今明色不異空,以斷彼疑。二、疑空滅色,取斷滅空。今明色即是空,非色滅空,以斷彼疑。三、疑空是物,取空為有。今明空即色,不可以空取空,以斷彼疑。三疑既盡,真空自顯也。
三便顯正義者,但色空相望,有其三義。一、相違義。下文云,「空中無色」等,以空害色故,準此應云「色中無空」,以色違空故,若以互存,必互亡故。二、不相閡義,謂以色是幻色,必不閡空,以空是真空,必不妨幻色。若閡於色,即是斷空,非真空故;若閡於空,即是實色,非幻色故。三、明相作義,謂若此幻色舉體非空,不成幻色,是故由色即空,方得有色故,«大品»云,若諸法不空,即無道、無果等,«中論»云,「以有空義故,一切法得成」。故真空亦爾,準上應知。是故真空通有四義,一、廢己成他義,以空即是色故,即色現空隱也。二、泯他顯己義,以色是空故,即色盡空顯也。三、自他俱存義,以隱顯無二是真空故,謂色不異空為幻色色存也,空不異色名真空空顯也,以互不相礙,二俱存也。四、自他俱泯義,以舉體相即,全奪兩亡,絕二邊故。色望於空亦有四義,一、顯他自盡,二、自顯隱他,三、俱存,四、俱泯,並準前思之。是則幻色存亡無閡,真空隱顯自在,合為一味,圓通無寄,是其法也。
四就觀行釋者有三,一、觀色即空以成止行,觀空即色以成觀行,空色無二,一念頓現,即止觀俱行,方為究竟。二、見色即空,成大智而不住生死;見空即色,成大悲而不住涅槃;以色、空境不二,悲、智念不殊,成無住處行。三、智者大師依«瓔珞經»立一心三觀義,一、從假入空觀,謂即是空故;二、從空入假觀,謂空即是色故;三、空、假平等觀,謂色、空無異故。
「舍利子,是諸法空相」,
第二、顯法體。於中有二,先總後別,今初也。言「是諸法空相」者,謂蘊等非一,故云諸法;顯此空狀,故云空相,«中邊論»云,「無二有此無,是二名空相」,言「無二」者,無能取、所取。有言,「有此無」者,有能取、所取。無是二、不二,名為空相。
「不生不滅,不垢不淨,不增不減」,
二別顯中,有三對六不。然有三釋,一、就位釋,二、就法釋,三、就觀行釋。
初就位釋者,一、不生不滅,在道前凡位。謂諸凡夫死此生彼,流轉長劫,是生滅位;真空離此,故云不生不滅也。二、不垢不淨者,在道中菩薩等位。謂諸菩薩障染未盡,淨行已修,名垢淨位;真空離此,故名不垢不淨。三、不增不減者,在道後佛果位中。生死惑障昔未盡而今盡,是減也,修生萬德昔未圜而今圜,是增也;真空離此,故云不增不減。又«佛性論»中立三種佛性,一、道前名自性住佛性,二、道中名引出佛性,三、道後名至得果佛性。佛性唯一,就位分三;今真空無異,亦就位分異。又«法界無差別論»中,初、名染位,次、名染淨位,後、名純淨位,皆同此也。
二就法釋者,謂此真空雖即色等,然色從緣起,真空不生;色從緣謝,真空不滅。又隨流不染,出障非淨。又障盡非減,德滿不增。此生滅等是有為法相,翻此以顯真空之相,故云空相也。
三就觀行釋者,謂於三性立三無性觀。一、於遍計所執性作無相觀,謂彼即空無可生滅;二、於依他起性作無生觀,謂依他染淨從緣無性;三、於圜成實性作無性觀,謂前二不有而非減,觀智照現而不增。又在纏、出障,性無增減。又妄法無生滅,緣起非染淨,真空無增減。以此三無性,顯彼真空相。
「是故空中無色,無受、想、行、識,無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無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,無眼界,乃至無意識界」,
第三、明所離。然真空所離,歷法多門,統略有四,一、法相開合門,二、緣起逆順門,三、染淨因果門,四、境智能所門。初「是故空中」者,是前不生不滅等真空中故。「無色」等者,彼真空中無五蘊等法,此就相違門故云無也,理實皆悉不壞色等,以自性空不待壞故,下並準知。此中五蘊,即合色為一,開心為四。二「無眼」等者,空無十二處,十二處即合心為一、半,謂意處全及法處一分;開色為十、半,謂五根、五境為十處,及法處一分。三「無眼界」等者,空無十八界,十八界中即色、心俱開,準上可知。釋此三科,具如«對法»等論也。
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,乃至無老死,亦無老死盡」,
二、明緣起逆順門。「無無明」者,順觀無明流轉門,以其性空,故云無無明也。「亦無無明盡」,逆觀無明還滅門,以真空故無可盡也。此舉初支,中間十支,皆應準此,故云「乃至」,末後一支謂老死,亦流轉、還滅皆空也。
「無苦、集、滅、道」,
三、染淨因果門。「苦」、「集」是世間因果,謂苦是生死報,先舉令生厭;集是彼因,謂是煩惱、業,厭苦斷集,先果後因故也。「滅」、「道」是出世間因果,滅是涅槃果,先舉令欣;道是彼因,謂八正道,修之於後。皆空無有也。
「無智亦無得」,
四、境智能所門。非但空中無前諸法,彼知空智亦不可得,故云無智也;即此所知空理亦不可得,故云無得也。
問:「前云空即是色等,明色等不亡,何以此文一切皆無,豈非此空是滅色耶?」答:「前雖不閡存而未甞不盡,今此都亡未甞不立,故«大品»云,諸法無所有,如是有。此無,此就無所有,前據如是有。又前就相作門,此就相害門,一法二義,隨說無違。」
「以無所得故」,
第四、明其所得。有二,初、牒前起後,二、正明所得,今初也。言「以無所得故」者,牒前起後也。以者,由也;故者,因也。由前無所得為因,令後有所得也。«大品»云,無所得故而得。
「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」,
二、正明所得。有二,先、明菩薩得涅槃斷果,後、明諸佛得菩提智果。前中亦二,先、舉人依法,後、斷障得果,今初也。言「菩提薩埵」者,舉人也,義如前解。「依般若波羅蜜多故」者,明依此法行也。「故」者,起後也。
「心無罣閡」,
二、斷障得果。中有三,初、行成,二、斷障,三、得果,今初也。言「心無罣閡」者,行成也,謂惑不閡心故,境不閡智故。
「無罣閡故,無有恐怖,遠離顛倒、夢想」,
二、斷障也。言「無罣閡故」,牒前起後也。「無有恐怖」者,外無魔冤之怖,即惡緣息也。「遠離顛倒、夢想」者,內無惑障之倒,即惡因盡也。
「究竟涅槃」,
三、得果也。「涅槃」,此云圜寂,謂德無不備稱圜,障無不盡稱寂。簡異小乘化城權立,今則一得永常,故云「究竟」。又釋智能究竟盡涅槃之際,故云究竟。
「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」,
第二、得菩提智果。於中有二,初、舉人依法,二、明得果,今初也。謂三世諸佛更無異路,唯此一門,故云「依般若波羅蜜多故」也。
「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」,
二、正明得果也。「阿耨多羅」,此云無上也;「三藐」者,此云正也;次「三」者,此云等也;「菩提」,此云覺也;即無上正等覺也。覺有二義,一、正覺,即如理智,正觀真諦;二、等覺,即如量智,遍觀俗諦;皆至極無邊,故云無上也。
上來所得竟。
「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呪,是大明呪,是無上呪,是無等等呪」,
第五、結歎勝能。於中有二,先、別歎,後、總結,今初也。言「故知」者,牃前起後也。由佛菩薩依般若得菩提、涅槃果,「故知般若是大神呪」等,歎其勝能,略歎四德,然有三釋。一、就法釋。一、除障不虛名為神呪,二、智鑒無昧名為明呪,三、更無加過名無上呪,四、獨絕無倫名無等等呪。二、約功能釋。一、能破煩惱,二、能破無明,三、令因行滿,四、令果德圜。三、就位釋。一、過凡,二、越小,三、超因,四、齊果。謂無等之位互相濟等,故云「無等等」,«十地論»云,無等者,謂佛比餘眾生,彼非等故;重言等者,此彼法身等故。何故不但說無等耶?示現等正覺故。
「能除一切苦,真實不虛」,
二、總結勝能。謂三苦、八苦、一切苦也。又分段、變易,亦云一切苦也。除苦決定,故云真實不虛也。
上來廣略不同,總明顯了般若竟。
「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呪,即說呪曰」,
自下第二段明祕密般若。於中有二,初、牒前起後,二、正說呪詞,今初也。前云是大神呪,未顯呪詞,故今說之。
「羯諦羯諦,波羅羯諦,波羅僧羯諦,菩提薩婆訶」,
二、正說呪詞。此有二義。一、不可釋,以是諸佛祕語,非因位所解,但當誦持,除障增福,亦不須強釋也。二、若欲強釋者,「羯諦」者,此云去也、度也,即深慧功能。重言「羯諦」者,自度、度他也。「波羅羯諦」者,「波羅」,此云彼岸,即度所到處也。「波羅僧羯諦」者,「僧」者,總也、溥也,即謂自他溥度,總到彼岸也。言「菩提」者,至何等彼岸?謂大菩提處也。言「薩婆訶」者,此云速疾,令前所作速疾成就故也。
略釋絕筆,述懷頌曰:「般若深邃,累劫難逢,隨分讚釋,冀會真宗。」
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略疏 法藏
長安二年,於京清禪寺,翻經之暇,屬同禮部兼檢校雍州長史滎陽鄭公——清簡成性,忠孝自心。金柯玉葉之芳葩,九刊三王之重寄。羽儀朝序,城壍法門。始自青衿,迄于白首。持此心經數千萬遍,心游妙義口誦靈文——再三慇懃,令出略疏,輒以蠡管詎測高深云爾。
般若心經贊序
張說撰
萬法起心,心人之主。三乘歸一,一法之宗。知心無所得是真得,見一無不通是玄通。如來說五蘊皆空——人本空也;如來說諸法空相——法亦空也。知法照空,見空捨法。二者知見,復非空耶?是故定與慧俱空中法。入此門者為明門,行此路者為超路。非夫行深般若者,其孰能證於此乎?
祕書少監駙馬都尉滎陽鄭萬鈞,深藝之士也。學有傳癖,書成草聖。迺揮灑手翰,鐫刻心經;樹聖善之寶坊,啟未來之華業。
佛以無依相而說,法本不生;我以無所得而傳,今則無滅。道存文字,意齊天壤。國老張說,聞而嘉焉。讚揚佛事,題之樂石。
般若心經略疏❁